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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心中巨大的變化>
天父的孩子

呂明德 弟兄

我在1965年出生於台灣苗栗縣後龍的一個小鎮,在六個兄弟姊妹中排行老么。母親生我的時候身體孱弱,精神狀況不佳。長大後鄰居告訴我,小時候我常在寒冷的冬天被母親抱到水溝裡洗澡,還有幾次被放在田裡、忘了帶回家。就因為這樣,鄰居都叫我「天公仔子」(台語),意思是:靠著天上那位父親的庇佑才得以長大的孩子。

1986年在一個偶然的機會裡我認識了傳教士,他們告訴我「天父的計畫」,說:「我們都是神的孩子!你知道嗎?」當時我的內心是多麼地感動和興奮啊!我知道我這個「天公仔子」就是救恩計畫中提到的「天父的孩子」。我非常感謝父母讓我來到世上,也感謝傳教士幫助我找到了「回家的路」,更感謝天父對我的耐心,祂派遣充滿愛心的傳教士來讓我認識福音。我從經文中體會到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」(馬太福音16:26)。尼腓服從的榜樣:「我,尼腓……說:我願意去做主所吩咐的事情」(尼腓一書3:7),幫助我在1989年12月24日接受洗禮。

1991年的一場意外,使得我的右手嚴重割傷,甚至連手骨都露出來了,幾成殘廢。我生平未曾如此謙卑地向神祈禱──祈求祂的幫助,使我不至於成為一個殘廢的人,而祂的確垂聽了我的祈禱!「現在,由於這個緣故,我知道人算不了什麼」(摩西書1:10)。這個經驗使得我更確信神的存在及祂的大能,也讓我下定決心去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。

1992年我被召喚到台中傳道部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,隔年三月的一天,內湖分會王光華會長突然打電話告訴我,我親愛的父親於早上去世了。這消息來得太突然,令我無法接受,很想就此結束傳教。但神透過經文安慰了我的心,祂說:「我的兒啊,願你的靈魂安寧;你的災禍和你的苦難,只是一個短時期」(教約121:7-9),「凡以感謝的心情承受一切事物的人,將被造成榮耀的」(教約78:17-19),「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」(馬太福音10:37-39)。回想當時,真感謝神對我的耐心,以及傳道部夏尊恩會長(President Stratford)夫婦、教友對我的愛與鼓勵,使得我能順利在1994年10月光榮返鄉。

2000年2月,我蒙召擔任內湖支會的主教,在任內我們擁有了第三個孩子,是一位準聖職弟兄,他非常特別,是我們向天父求來的。但就在呂姊妹準備生產的過程中,發生胎盤早期剝離使得胎兒胎死腹中。雖然當時我們心中有許多不捨,但從未抱怨神,因為我們相當清楚「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」(約伯記1:21),我們從未喪失對神的信心。由於神的慈悲和大能,我們後來再次獲得神的應許及安慰,再度擁有一位聖職弟兄:恩碩。

感謝神對我的厚愛並賜給我幸福的家庭,我和呂姊妹總是努力地將這得來不易的福音、見證傳承下來,藉著家庭祈禱、家庭經文研讀、家人家庭晚會將這些寶貴的福音果實留給孩子們,並帶領他們藉由為人服務來事奉神──「我和我家,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」(約書亞記24:15)。

福音最大的價值在於我們能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犧牲,從悔改中獲得重新出發的機會。我感謝擔任主教期間能與教友一起跪下來向天父祈求、悔改、流淚,然後看著教友走出主教室,去迎接嶄新的生命。

我知道神活著,祂非常愛我們每一個人;我要見證福音是真實的,福音在我的成長過程中帶給我「心中巨大的變化」(阿爾瑪書5:14)。我知道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,靠著祂贖罪的恩典我們可以成為更好的人。我知道興格萊戈登會長是神所揀選的先知,擁有來自神的權鑰,如果我們注意聆聽他的忠告並且服從,生活就能受到保護和祝福!我知道摩門經是來自神的話語,如果用心研讀,就能從中找到解決生活難題的方法。我知道藉由祈禱我們可以受到靈的啟發、獲得神的安慰。這是我的見證,奉耶穌基督的名,阿們!

呂明德弟兄是東台北支聯會內湖支會的教友
呂明德家庭惠予提供
圖說:後排:呂鍾佳玲姊妹,呂明德弟兄;前排:呂恩碩,呂恩慈,呂恩茜

  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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